早在秦东旭刚履任崇仰市市委书记,为熟悉全市工作,到各县调研的时候,就对水会河沿岸村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过详细调研。
阴历春节前,他就让清泉县做好受害人员的统计工作。
同时他让市生态环境局,卫健局,财政局,市委办、市府办督查室,组成了联合工作小组,专抓沿河居民赔偿的事情。
那个时候,崇仰市还在财政危机的泥沼中打滚,甚至为每个月的工资发愁呢!
所以很多人都感觉秦东旭做这项工作,就纯粹是浪费人力物力!
市里又没钱真的给那些村民赔偿,还要做赔偿方案,不是浪费人力物力是什么?
当时,李崇善和杨世金、阮雪婷等人还在私下里狠狠嘲笑过秦东旭。
就连省里的卢永健也等着看秦东旭的笑话。
甚至连市长李孔祥,也不相信崇仰市会有钱补偿那些村民。
但秦东旭坚定地要求市委市政府做好这项工作,谁敢敷衍塞责,扣掉半年绩效!
李孔祥虽然不相信崇仰市能拿得出这笔钱,但还是坚决执行了秦东旭的命令。
最终,联合工作小组用快五个月的时间,制定了一份比较成熟的方案。
首先,由村民自行向村两委提报自己的健康受损情况。
要求必须有医生的诊断证明,有效的治疗花费证明。
村两委干部必须要通知到每一个村民!
不允许有任何错漏!
村两委收集到名单后,提交给镇政府。
镇政府会对名单和资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会打回村子复查。
全部审核通过后,镇政府会提交给县政府。
县政府会组织专业人员,对村民提交的各种医学资料进行审核。
根据他们的受害情况,给他们进行分级。
根据市联合工作组的要求,这些村民会被分成三个等级。
第1个等级是确诊癌症,且在沿河流域生活一年以上的。
之所以加上后面的条件,是为了排除虽然身患癌症,但患癌原因和饮用地下水没关系的村民。
水会河两岸地下水虽然被污染了,但毕竟不是毒药,平时饮用的时候,甚至感觉不到其他味道。
不然两岸的居民也不会傻乎乎地天天喝。
所以,只有长期饮用被污染的地下水,才会得病,而要诱发癌症,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卫健局专家给出的时间是四年,也就是说,至少喝污染的地下水四年,才有可能诱发癌症。
少于四年,基本不可能得癌症,得了癌症,应该也和饮用地下水没关系。
但秦东旭担心那些患病的村民不能接受专家给出的这个时间,而且这种有争议的病例也不多,于是把这个时间压缩到了一年。
有了这个年限的限制后,就避免了某些虽然籍贯在水会河沿岸,但长年在外地生活,听说有补偿后,就回来申报补偿款的情况发生。
第2等级是血液重金属严重超标的。
第3个等级是重金属轻度超标的。
第4等级是在两岸长期生活,但重金属没有超标,身体健康的。
这些人虽然健康没有出现问题,但未必没有隐患,而且地下水污染,也给他们带来了心理焦虑,所以,市委决定,这些人也要给予一定补偿。
县政府给受害者划定等级后,再提交给市联合工作小组。
联合工作组审核通过后,会按照等级发放补偿款。
补偿款会直接打到村民的银行账户上。
方案大体做成后,因为没有钱,市委市政府便没有确定每级到底补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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