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了一天一夜,加之之前两天都没睡好,邓源乏得骨头缝里都在冒酸水。
和归昌世、归庄告别后,邓源回到自己院中,顾不上搭理赶上前来嘘寒问暖的林嫂,只丢给陈伯一句“我先休息一会儿”,回房倒头就睡。
再醒来时,已是中午。
昨日邓鼎城说的那个流言,已然传遍全城。
林嫂早上外出买菜的时候听了一耳朵,回家便眉飞色舞地讲给陈伯和慧儿听。因邓源还在睡着,一直憋到中午,见邓源除了房门,便凑过来说:“相公,中午吃糟鸭、炖羊肉,可好——顾家的事,您听说了吗?”
邓源明知故问:“何事?”
“嗐!也真是造孽!不过不知道是真是假,我就随口那么一说···”林薮的铺垫很充足,邓源耐着性子听。
“昨儿赛会上,叶家的小公子扮哪吒,不是被一伙乞丐抢了去吗?那伙子乞丐,居然是顾家指使的,对,就是顾老相国家。为什么?听卖鱼的王三哥说,顾老相国有些怪癖,喜欢童男子!看好了谁,便弄回府里去做伴儿,啧啧啧,恶心死人呐!叶家小公子长得粉粉嫩嫩,活脱脱一个小哪吒,可惜了···”一边说,一边拍着巴掌,眉飞色舞。
邓源边听边点头。若不是昨日从邓鼎城口中得知了内情,他都要相信林嫂这番话了。
嗯,邓鼎城是懂流言的。
林嫂说完,邓源皱着眉头:“怪不得那些歹人把雨宁小姐丢在了城外,原来是抢去也没用啊。”
“可不是么!”林嫂又重重拍了一下巴掌:“买糕点的宁大妈说了,老天有眼,保佑善人,归家小姐毫发无损!”
邓源忙道:“这话可别乱说,叶家小童难道就是恶人?”
林嫂一愣,解释道:“这不是我说的,是宁大妈说的。”
邓源叹气:“传也不要传!”
林嫂道:“好,不传!咱也不是那传老婆舌头的人。”
好吧,你不是。邓源摸摸肚子:“饿了,还有多久能吃饭?”
林嫂一蹦三尺高:“哎呦,羊肉快炖烂了,我去瞧瞧,出锅就能吃。”
······
吃饭时,县里的典史刘祖荫来了。
虽然打扰到了邓相公吃饭,但此时刘典史顾不得许多了。昨日唐知县扔下狠话,要求一日之内找到贼人的下落。现在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十二个时辰,岁数一百多衙役还在外面忙活,但都是无头苍蝇。他隐隐发觉,在这场漩涡中,邓源是个关键人物,一直立在涡眼之外,却总能在要紧的位置看到他的影子。
劫匪的画像是他提供的,受害者之一归家小姐是他救回来的。
是巧合吗?还是他乃万中无一的破案奇才?
无论邓源有没有问题,刘典史都要他谈一谈。
“邓相公久在桑梓,下官一向疏于拜会。今日公私两便,来得冒昧,还望海涵。”刘典史把姿态放得很低。作为浸淫官场二十多年的人精,他虽然官儿做得不大,但自有一份城府,说话也很有技巧。对于年轻的秀才,向来是礼节做足。这些人都是潜力股,说不定哪天祖坟冒了青烟考中进士,那就需要踮着脚去巴结的人物了。更何况,邓相公身后还有个财雄势大的商帮。
邓源在更客气:“您是父母官,日理万机,能纡尊降贵来我这小院儿,是在是蓬荜生辉。”
客套之后,便是正题。“听闻今日归家小姐平安返家,也是邓相公救回来的。”
“不敢贪功,”邓源赶紧解释:“我只是出城寻找的时候,偶然碰到几名劫匪。他们应该不是在意雨宁小姐的去留,发现有人来了,歹人便撇下雨宁小姐逃走了。若是正面相抗,我一个文弱书生,如何能从那穷凶极恶的劫匪手中救出人来?”
“如此说来,邓相公昨夜并未看清歹人的相貌?”
“天黑,又是在树林中,我连对方究竟有多少人都没有看清。”
“可是,今天上午快班去城南桑林复勘了一遍,并未发现有歹人逗留的痕迹。”刘典史说完,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邓源。
邓源丝毫不慌,反问道:“不知老爷所说的逗留痕迹是指什么?”
“比如,他们会不会在树林里吃东西,或者留下脚印之类的。”
邓源笑道:“在下并不知道劫匪在林中待了多久,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在林中吃了东西。再说,雨宁小姐一直在昏迷之中,也不会挣扎,想来也很难留下明显的痕迹。昨日若是下了雪,应该会有些脚印。另外,我昨夜是驾车进的树林,不知官差大哥们在林中可有发现车辙印?”
刘典史愣了一下,心中暗骂快班的饭桶做事不精细,有没有人逗留的痕迹看不出来也就罢了,那么明显的车辙印都看不出来,一个个长了眼睛只会偷看娘们洗澡!口中打个哈哈:“林中都是草地,就算有些脚印、车辙,一夜之后,便恢复了原貌,快班那些粗汉也是很难看得出来。而且那帮歹人既然做事周密,等闲也不会留下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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