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人物,若不结交一番,岂不浪费!
是以,刘风才会将真名告知。
说着,刘风又将人皮面具扯下,以真容相视。
传鹰微微一愕,既是讶于他高明的易容术,竟叫自己没能看出半点儿破绽,更惊于他清秀倜傥的长相。
他见刘风如此坦诚,也不管刘风是何出身,大笑道:“我瞧你甚为投缘,假以时日,或许我们会有并肩作战的契机。”
刘风心中一动,当即拱手,颇为不要脸拜道:“传大哥救命之恩,小弟没齿难忘。今日一见传大哥,便倍感亲切。若不弃,小弟愿拜传大哥为义兄!”
传鹰愣了愣,爽朗笑道:“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我要是还不答应,岂不是太不给面子!”
他本就是个不拘俗礼之人,兴之所至,任意行事。
刘风大喜,当即就同传鹰结拜为异姓兄弟。
“大哥,你怎么会到大漠中来?”刘风明知故问道。
传鹰毫无保留道:“此来大漠,是为了炼刀。”
“如何炼刀?”
传鹰的目光透过茫茫沙海,望向远方。
“父母只有我这一个孩子,自小我就不喜欢跟其他小孩儿一起玩。有时会躲进深山老林子里,一个人偷偷读书思考。等到十六岁时就读遍了四书五经,这些儒家经典中暗含着某种气韵。”
好家伙,他十六岁还在寻花觅柳,传鹰就开始悟道了?
“我舅厉灵有一天云游到了我家,见到我之后,很是高兴。他就在我家中住了下来,经常带我游山玩水。徜徉山水之间,我也看到了更多的气韵......”
再后来,厉灵便将易学理数、地理天文、仙道秘法,一股脑儿尽传给了传鹰这外甥。
传鹰也是一学便晓,一懂便精,到二十一岁已能另出枢机,自成一格。厉灵长叹三声,大笑下飘然而去。
传鹰则独自远游,十多年来遍历天下名山大川,以至乎这西北苦寒之地,寻求他的道。
“我十五岁时,以飞燕练剑,费了相当长的日子,观察燕子飞翔的轨迹,发觉那种弧度的飞行暗合天地至理,就融会于剑法之中。”
“十七岁便能从任何角度斩杀闪电掠过的飞燕,我舅父都甘拜下风。”
“二十岁那一年,我不再用剑,转而用刀。来到这塞外冰寒之地,也是为了铲除肆虐一时的几股马贼。”
刘风静静地听着传鹰装比。
没办法,人家凡尔赛,那确实是有这个资本。
二人边走边聊,不知不觉已回到了小镇上。
“色目陀所在的沙漠之狼,也是我此行所要对付的最后一支马贼。”传鹰看着被镇上人们拿来当球踢的色目陀的脑袋,对刘风发出邀请道,“怎么,有没有兴趣,跟我一起去?”
“当然!”
有传鹰这个大粗腿在,刘风也不怕出什么问题了。就算遇到自己对付不了的强敌,传鹰一刀估计也就秒了。
要是能让这位好大哥跟着自己到少林寺去转一转......
二人骑在镇上买的大宛马马背上,刘风开口试探道:“大哥,等大漠上这件事解决了,你有什么打算?”
传鹰想了想,过了许久才道:“我父母都是宋人,我应该会回去看一看。”
刘风点了点头道:“宋国确实是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北方第一大门派少林不就在宋国吗......大哥可曾去过少林?”
传鹰摇了摇头:“少林宝刹的大名,我自小便有听过。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前往拜访,若是之后有时间,是该去瞧一瞧。”
“这就太好了!”刘风当即拍手道,“正好过段时间,我也要去一趟少林,正好能与大哥同行。”
传鹰微微颔首,又道:“只是我也不确定什么时候能够彻底找到我想要的东西。若是时机得当,或许我们可以同行。”
二人一路策马奔腾,一路交谈增进了解。
传鹰擅长追踪之术,早就找准了大漠之狼的大本营,乃是沙漠之中的一座沙城。
色目陀带出来的三十来人,是大漠之狼的骨干,而在大漠之狼的大本营,则有不下四五百人的马贼。
他们盘踞在废弃的沙城之中,将此处打造成了一座军事堡垒。
远远望去,便能见着城楼上站岗的马贼,虽是衣着不一,但却都有二流以上的实力。
实力太差的,沙漠之狼根本就不收,就连充当喽啰的资格都没有。
而在整个沙城之中,实力最强的,还是蛰伏在此的任璧。
他绰号荒狼,早些年亲自带人出去打家劫舍,一身硬气功刀剑不入,因而打出了“大漠之狼”的旗号。
但后来,在一次行动中,荒狼受了极重的伤,自此便蛰伏在沙城之中,不再亲自走动。
刘风立在沙堆上,望着远处的沙城,问道:“大哥,怎么办?”
传鹰笑了笑,一拍马屁股:“直接上!”
于律律一声马嘶,传鹰连人带马直接冲向沙城。
“敌袭!”
沙城中顿时响起了尖锐的哨声,没一会儿,密密麻麻的箭雨向着传鹰、刘风二骑载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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