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爷高明!”
王索很享受这种被人吹捧的感觉。
早年也在江湖上混过,在一家小镖局里学了些三脚猫的功夫,可他脑子活泛,深知拳脚再硬,也硬不过权势。
于是削尖了脑袋,托了无数关系,才钻进了赵府,当了赵子期的跟班。
这些年,仗着赵家的势,暗地里放印子钱、收保护费,赚的银子比他正经的月钱多了几十上百倍。
赵子期惹的祸,在他看来,都是发财的机会。
主子只图个爽快,不在乎钱,可他在乎。
那些被欺压的百姓流出的血泪,在他这里,都能变成一锭锭白花花的银子。
“还有......”
王索又想起一件事,嘴角咧开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前些日子,我路过福顺记布庄,那王掌柜的,见了我居然连个笑脸都没有。去,告诉他,他铺子门口那块地,我看上了,让他挪挪窝。”
一个地痞不解:“索爷,那不是官府的地吗?”
“官府?”
王索嗤笑,“在荣昌城,赵公子说的话,比官府还管用!我说那地是我的,就是我的!他要是不挪,就让他铺子开不下去!”
这便是王索,睚眦必报,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能记恨在心,然后借着主子的名头,把对方往死里整。
又是甚至还会在赵子期耳边吹风。比如告诉赵子期,某家的姑娘生得如何水灵,引得赵子期起了兴趣;又或者说,某家的少爷在背后说了赵子期的坏话,激起赵子期的怒火。
而他自己,则在野兽肆虐过后,悄悄地捡拾着那些带血的残羹剩饭,吃得满嘴流油。
夜深了。
王索回到自己那间位于赵府偏院的小屋。屋子不大,却收拾得十分利索。闩上门,从床底下拖出一个沉甸甸的木箱。
打开箱子,里面没有金银珠宝,而是一摞摞码放整齐的借据,还有一个个装满了铜钱和碎银的钱袋。
王索搓着手,脸上露出一种近乎痴迷的陶醉表情。
一袋袋银钱倒在桌上,叮叮当当的声音,在他听来,比云梦楼里的丝竹管弦还要悦耳动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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