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简单陪坐两句,去书房取了稿纸、钢笔,还有墨水。
回了自己的房间。
北洋时期,时局纷乱,可文坛风气却开放,报刊很发达,一条胡同里有四五家报社都是很平常的事。
只要稿子足够抓人眼球,稿费、版税就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
这是他眼下最稳妥、最干净,也最能积累名气的路子。
金雀翔在书桌前坐下,手指头叩着桌面。
他心里已经定下两部小说的路子。
一本、写缠绵悱恻的情爱故事,世家恩怨、男才女貌、爱恨痴缠,最能戳中世家大院里那些大小姐、太太、姨太太的小心思,肯定能大卖。
另一本,就是写一些立意深的短篇,不碰敏感立场,只批判底层陈旧的封建思想,慢慢为自己积攒文人声望与口碑。
只是现在没有电脑,所有内容都只能手写,确实麻烦。
有了思路马上开始写。
不知不觉,等他在看手表的时候已经是九点钟了。
晚上,金燕西一身米色的西装,从外面回来。
路过八弟的房间的时候,见房间里的灯依旧亮着,挑了挑眉。
他今天一整天都在打听那个冷姑娘的消息,摸清对方住哪里。
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他安排金荣去跟冷家隔壁的院子的房主见面,打定主意要买下来,方便接近心上人。
他就不信,凭自己金家七少爷的身份样貌,追一个姑娘还能费力气。
金燕西抬手,敲了敲房门。
“八弟,这么晚还不睡?七哥进来了。”
“进来吧。”
金燕西推门而入,见八弟正坐在书桌前,桌上堆满了稿纸。
这两个多小时,金雀翔已经写了将近五千字,见他进来,才拧上钢笔帽。
“七哥,这又是刚从外面回来?”
“那是自然。”
金燕西大大咧咧地拉过椅子坐下,一脸理所当然。
“大好的礼拜天,闷在家里多无趣,自然要出去透气。你这是....在忙什么?”
“我打算写几篇小说,看看能不能投稿出版,挣些零花钱。单靠家里给的月例,总归不够开销。”
金燕西倒是一点不客气,随手拿起桌上的稿子,他的心思本来就没在这上面,随意翻了两页,就放回了桌子上。
“没看出来啊,你还有这份心思,想当作家?有志气。”
他笑了笑,话锋忽然一转。“不过,你七哥我最近正好遇上难处了,八弟,你可得帮帮我。”
金雀翔背靠椅背,静静看着一脸笑嘻嘻的金燕西,神色不动。
“什么难处?是钱上面的事?”
“要不说咱们是兄弟,你简直就是我肚子里的蛔虫。”
“我看中了一处院子,想买下来,要三千大洋。你也知道,我手里的钱向来是有多少花多少,外面还挂着账。所以这买房子的钱,还差了些...我知道你手头也不宽裕,这样你赞助我三百块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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