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陆长风像前两天一样,等到天快黑的时候去了刘记饭庄。他轻车熟路地绕到侧门,蹲下来,伸手去捞泔水桶里的剩饭。可手刚伸进去,一根棍子就砸在了他的手背上。
陆长风缩回手,抬头一看,还是那个伙计。但今天不一样,他身后还站着两个人,一个膀大腰圆,一个满脸横肉,一看就是后厨专门干力气活的。伙计手里拎着一根擀面杖,脸上的表情不是前两天的不耐烦,而是一种赤裸裸的厌恶。
“吃上瘾了是吧?”伙计拿擀面杖指着陆长风,不屑地道:“我告诉你,前两天我是看你可怜,懒得跟你计较。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天天来,天天来,当我们这儿是善堂啊?”
陆长风连忙站起来,陪着笑脸说:“兄弟,我就吃一点,不碍事的……”
“不碍事?”伙计声音骤然拔高,骂道:“你这臭乞丐蹲在我们店门口吃泔水,客人们看到恶不恶心?谁还进来吃饭?你一个人把我们一店的生意都搅黄了知不知道?”
“兄弟……”
陆长风想解释,想说他是等客人走得差不多了才来的,不会影响生意。可伙计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朝身后两个大汉一挥手:“把他弄走,别让我再看见他。”
两个大汉一左一右架住陆长风的胳膊,像拎小鸡一样把他从侧门口提了起来,一直拖到巷子外面,随手往地上一扔。
“扑通!”
膝盖磕在青石板路面上,陆长风起身想解释一番,却听到那个伙计追出来补了一句:“再让我看见你,打断你的腿!”
巷口有几个路过的人看了他一眼,目光里有同情,但更多的是一种淡漠的疏离。在凌霄城这种地方,每天都有无数人从云端跌落泥潭,谁又有闲心去管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陆长风坐在地上,看着那扇被重重关上的木门,只能苦笑。随后他拍了拍身上的灰,朝另一条街走去。
凌霄城这么大,饭馆这么多,这家不行,换一家就是了,总不至于全城的饭馆都跟他过不去吧?
事实证明,全城的饭馆真的都跟他过不去了。他走了三条街,找了五家饭馆,无一例外。
第一家,他刚走到泔水桶旁边,还没来得及蹲下,就有伙计冲出来赶他:“走走走,这儿不收留要饭的!”
第二家,他试着趁人不注意去捞剩饭,结果被后厨的厨子发现,一瓢热水泼过来,要不是他躲得快,当场便要成落汤鸡。
第三家,他还没靠近泔水桶,门口的跑堂就认出了他,然后喊来几个人……
第四家,第五家,情况一模一样。
更诡异的是,到了第六家的时候,那家店的掌柜甚至不等他开口,就冷着脸说:“别费劲了,凌霄城所有的饭馆都不会让你吃的,你死了这条心吧!一个大小伙子,好脚好手,”
“掌柜……”
陆长风张了张嘴,想问一句“为什么”,可那掌柜已经转身进了里间,只留给他一个冷漠的背影。
“一个大小伙子,好脚好手的,不找个正经活干,非要吃这些腌臜之物,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可是,在这秩序井然的凌霄城,没人会干这种事情,除非是脑子抽风不想活了。
不过,杀人放火行不通,小偷小摸还是可行的。此刻陆长风就借着夜色的掩护,来到一座宅院面前,这是他提前踩好点的。
青灰高墙,丈余高,朱红大门紧闭,门口两座石狮子狰狞盘踞,檐角挂着的灯笼在风中微微摇晃,透出几分富贵人家的威严……
这不是什么好人家,这两日陆长风已经打听清楚了。这家主人姓赵,是凌霄城中小有名气的布商,家底殷实,却为人刻薄,极为吝啬,克扣伙计工钱是常事,府里的下人更是动辄打骂,饭都不给吃饱。有伙计辛辛苦苦干满一年,到了年底结算,被赵老板以各种由头扣得一文不剩,气不过去理论,反被揍了一顿赶出去。告也没用,他家在巡天卫有关系。
这等人家,讲道理是该教训一下。不过……
陆长风抬起头,望着那高墙之内隐约透出的灯火,喉结滚动,眼中闪过一丝挣扎与渴求。数息之后,他又猛地低下头,看着自己那双即将犯罪的手,眉头紧紧皱起,脸上露出极度的为难与羞耻。接着,他的身子微微前倾,像是要迈步上前,可刚抬起一只脚,又猛地收了回去,踉跄着后退半步。
是的,他很纠结,准确来说是看起来非常纠结。看他双手死死攥紧,手背上的青筋微微凸起,关节都在微微发颤。整个人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在原地反复徘徊,脚步沉重得如同灌了铅一般。
寒风吹过,他嘴唇翕动,干涩的喉咙里挤出几句极低的自语,声音带着难以掩饰的沙哑与痛苦,在冷风中飘散开:“大丈夫顶天立地,当行正道,守气节……岂能做这等偷鸡摸狗、苟且龌龊之事……”这每一个字都铿锵有力,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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