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露刚过,都城的清晨已有了几分凉意,同心药材坊的药圃里却热闹得像开了锅。青石板铺就的小径两旁,摆满了各色药材扎成的花束——红景天的紫红、莲子的乳白、沙漠参的浅黄,在朝阳下相映成趣;凉棚被重新修葺过,挂上了红灯笼和“万民同庆”的匾额;陈嫂子带着几十个妇人,在临时搭起的灶台前忙碌,红景天炖羊肉的香气、莲子羹的甜香,混着远处传来的锣鼓声,在空气中酿成了一股让人心里发烫的气息。
这日是林羽钦定的“万民庆功宴”,从雁门关回来的立功将士、各州府的药农代表、同心坊的坊员,还有药材学堂的孩子们,都早早地聚到了药圃里,等着与帝王共享这份胜利的喜悦。
孙老实穿着件新做的青布褂子,正踮着脚往门口望,手里紧紧攥着个布包——里面是青州新收的红景天种子,他要亲手交给陛下,让帝王也看看青州的收成。“他娘,你说陛下会不会喜欢这种子?”他紧张地问身边的婆娘,手心都出了汗。
孙老实的婆娘笑着拍了拍他的胳膊:“陛下连咱们种的红景天都夸,还能不喜欢种子?放宽心,等会儿好好跟陛下说说,咱们明年打算多种五亩地。”
不远处,马六正拿着个铜制的滴灌器,给凉州来的几个药农演示:“你们看,这玩意儿改成铜的就是结实,在沙漠里用了三个月都没坏。等会儿陛下要是问起,我就把这改良的法子说给陛下听,保准能推广到更多地方。”
凉州药农们连连点头,眼里满是期待——他们这辈子都没想过,能和帝王坐在同一个院子里吃饭,还要聊种地的事。
辰时三刻,一阵清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林羽的龙辇在御林军的护卫下,缓缓停在了药材坊门口。他穿着一身常服,头戴幞头,看上去就像个温和的读书人,丝毫没有帝王的威严,反而带着让人亲近的笑意。
“陛下!”百姓们纷纷跪倒在地,声音里满是激动。
林羽连忙下车,亲自扶起前排的孙老实和马六:“都起来,今天没有君臣,只有街坊邻里,咱们随便聊聊,好好乐乐。”
贤妃跟在林羽身后,穿着素雅的衣裙,看到孩子们挤在最前面,笑着招手:“狗剩、小石头,快过来,陛下给你们带了宫里的点心。”
孩子们欢呼着跑过来,狗剩手里还捧着个红景天灯穗,是他连夜做的:“陛下,这个给您,祝您像红景天一样,永远都有精神!”
林羽接过灯穗,仔细看了看,朗声笑道:“这灯穗做得好,朕要挂在御书房里,看到它就想起你们这些小药农。”
萧策派来的三名立功将士也来了,为首的正是那个中了毒箭被救回来的石磊。他穿着崭新的铠甲,胸前挂着军功章,见到林羽,“扑通”一声跪下:“陛下,臣能活着回来,能立功,全靠同心坊的药材和百姓们的心意,臣给您和乡亲们磕头了!”
林羽扶起他,目光落在他胸前的伤疤上:“你的伤好了?红景天的药效怎么样?”
“全好了!”石磊激动地说,“喝了红景天水,第二天就能骑马了;敷了创伤药,伤口愈合得比平时快一半。臣现在能拉三石弓,比以前还壮实!”他说着,还特意展示了一下胳膊上的肌肉,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庆功宴就设在药圃的空地上,几十张桌子拼在一起,林羽和贤妃坐在主位,身边是孙老实、马六、张大爷这些百姓代表,将士们则和孩子们坐在一起,气氛热闹又融洽。陈嫂子端上第一道菜——红景天炖羊肉,汤色清亮,香气扑鼻。
“陛下,尝尝这个,”贤妃给林羽盛了一碗,“这是用青州的红景天和凉州的羊肉炖的,孙大伯说,这样炖最补身子。”
林羽舀了一勺汤,尝了尝,连连点头:“好!比御膳房做的还香。孙大伯,你们青州的红景天,真是好东西啊。”
孙老实黝黑的脸一下子红了,挠着头说:“陛下喜欢就好,明年俺们再多多种,让将士们、让城里的百姓,都能吃上。”
马六也举起酒杯,里面盛的是用沙漠参泡的酒:“陛下,臣敬您一杯!这酒喝了不上头,还能强身健体,是俺们凉州的新法子,以后要多泡些送进宫里。”
林羽笑着与他碰杯:“好,朕等着你的好酒。不过马六啊,你们凉州的沙漠参,不光要泡酒,还要多种些送往前线,让将士们都能用上。”
“臣记住了!”马六仰头喝干了酒,眼里闪着光——他这辈子,还没跟帝王碰过杯呢。
酒过三巡,林羽站起身,举起酒杯对众人说:“今日这杯酒,朕要敬三样东西:第一敬将士们,是你们用命守住了雁门关,守住了咱们的家;第二敬药材,是这红景天、沙漠参,成了将士们的‘护身符’;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敬在座的每一位百姓,是你们用心种下的药材,用脚送出的支援,才让这场胜利有了底气!”
“陛下万岁!”“瑞国万岁!”百姓们的欢呼声震得灯笼都在摇晃,不少人激动得流下了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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