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宫头,殿宇楼阙
李泌和罗成两人各自搬了把太师椅躺在这,双腿一搭、四仰八叉,浑然不见君臣之礼,只有老友之谊。
四方桌上摆着一壶酒、两个酒盅,甚至还有些许小菜,浓郁的清香弥漫在空气中,令人陶醉。
从这个角度刚好可以俯瞰皇城甚至大半座京城的全貌,城内人声鼎沸、烟尘四起,慌乱之象随处可见。
飞鸟峡兵败、羌骑长驱直入奔袭京城,消息一出,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市井百姓都开始拖家带口的逃难,南城门口挤满了人,还没走的衙役和军卒们在尽力维持秩序,以免发生大规模的骚乱、踩踏。
皇宫中的婢女、嫔妃们也换上了寻常百姓的衣服逃命去了,羌兵一旦入城,男子最多挨一刀,可女子就得经受非人的折磨了。
赵煜看着这一幕无能为力,能做的他都已经做了,这时候不放百姓出城就只能等死。
当然了,也有人选择留在了京城,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背井离乡去逃难的,他们只能祈祷羌兵入城之后不会大规模屠杀。
“喝一杯吧。”
赵煜亲自斟酒,表情上看不出什么难过之色:
“这壶酒名为千里香,整座皇城仅此一壶,是父皇珍藏多年的好酒。
当初藏下这坛酒的时候说是等我成亲再拿出来喝,可惜啊,我到现在还是孑然一身,只能提前拿出来喝了。
再不喝就没机会咯。”
赵煜没有称朕,而是称我。
当皇帝的这些天他太累了,在文武百官面前必须时刻保持帝王的威严,此刻只有罗成一人才彻底放松下来,又回到了那个放荡不羁、无拘无束的煜王。
“那我可得好好尝尝,总不能让你一个人独吞吧?”
罗成哼哼一声,端起酒杯闻了一下:
“唔,好香,确实不错,这些年跟在你后面喝了不少好酒,赚大发了。”
两人举杯共饮,神色坦然,丝毫没有大难临头的慌乱与恐惧,尽人事听天命罢了。
“咱们认识的有二十年了吧?”
赵煜唏嘘道:“时间过得真快啊,一晃二十年就过去了。”
“嗯,刚好二十年。”
罗成笑了笑:
“六岁的时候我就跟在殿下的屁股后面转悠了,我记得第一次见面时你在爬树掏鸟窝,我在下面接鸟蛋,准备回去烤着吃,结果因为太磨蹭,被先帝和我父亲抓住,一顿暴揍。”
“哈哈哈,当时就应该让你爬树!”
赵煜骂骂咧咧:
“你身手那么好还让我爬,爬了半天才爬上去,白耽误功夫,鸟蛋没吃到挨了一顿打。”
“哈哈哈!”
两人愣是在城头上坐了数个时辰,一杯又一杯,笑语不断,嘴里没有半句军国大事,全都是在回忆童年往事,眨眼间酒壶便空了一大半,赵煜酒量远不如罗成,面色已经有点泛红。
这应该是他登基以来最开心的时候,但随着宫中近侍急匆匆地走上城头,这段悠闲的时光也宣告结束:
“陛下,斥候急报,羌骑主力已抵达城外三十里。”
“知道了,退下吧。”
“诺!”
赵煜的表情终于凝重起来:“给李先生的信送去了吗?”
“嗯,想必已经到先生手里了。”
“那就好,君臣一场,总得留个念想不是。”
赵煜再次斟满酒杯,亲手递给罗成:
“蜀国的军威,可就靠你了,最后一战,咱可不能丢人。”
罗成双手捧杯,这次他没有嬉皮笑脸,而是单膝跪地,神色端重:
“陛下,这杯酒容臣先敬我罗家列祖列宗。”
只见他先将半杯酒洒向身前砖石,嗓音铿锵:
“微臣祖父罗毅,三十年前战死于边关,时羌兵犯境,大举扣关,祖父率兵血战三天三夜,身中七箭犹拄旗不倒,关隘得存。
父亲罗广,十五年前巡查边防,突遇羌骑入境,掳掠村庄,杀害无辜。父亲为护百姓平安亲率百骑断后,殁于战场,尸骨无还……”
罗成的声音微微发颤,眼眶中已经有泪花闪烁:
“罗家受国恩厚禄,亦以碧血相还,门楣之上,无一块牌匾不染烽烟,无一道刻痕不记忠烈。
数十年来,罗家四代从军,男丁战死沙场者八十六人。”
罗成终于将酒杯朝向赵煜:
“今日,轮到罗成了。”
罗成嗓音铿锵,声震屋瓦:
“皇天在上,后土为证!此身此甲,早已许国!一杆红缨,必戮万敌!羌骑欲踏我都城,须先从我罗成的尸身上跨过!
此一战不为生还,只为让天下人知道我蜀的山河一寸有一寸的铁骨!我蜀国男儿,一人有一人的肝胆!
纵使神州陆沉,我罗家枪亦要在这城头,写下最后一个‘死’字,是尽忠的死,是站着死!”
“砰!”
言罢,他重重叩首,一声闷响如同战鼓捶在人心,起身时,额前已见血痕。
“臣去了!”
罗成再无半点留恋,一步步走下城头,背影消散,唯有甲胄铿锵之声久久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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