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是人云亦云,并不了解本朝的商税制度。确切说,本朝不是不收商税,而是君臣博弈之下推出的商业税制太坑。本朝朝贡贸易体系崩坏之后,资本集团主导下的世界自由市场形成,国内商品经济进入高速发展期,相应的,工商税就成为重要的国家收入来源。单说内地关税(钞关),从弘治十五年(1502年)的占额3%涨到了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的10%。1597年是个重要的节点,商税占比首次达到两位数。到1625年达到480多万两之巨,是1597的近12倍,由此可见商税在国家财政中的重要地位。
与此同时,国家征收商业税的部门可以说衙门林立,有税课司、竹木抽分局、钞关等。税课司隶属户部,职制定各类商品纳税细则并收取商税;钞关,出现于宣德四年,彼时宝钞泛滥导致纸币大幅贬值,宣宗朱瞻基为缓解国家财政危机采取措施疏通钞法,其中一个方法就是强收宝钞来加快纸币流通,故而在各地官道设立税口,类似于后世公路收费站,只不过收得更多。竹木抽分局,从竹、木、石料商品中抽取若干实物供应朝廷的土木工程,到嘉靖年,实物抽取逐渐改成等值货币征收;
除政府税收部门,得势宦官也会染指商税。内监委派到各地的税课司大搞监察,各地出于讨好或各种原因会让宦官拿些分红,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时间来到万历二十四年,情况有变,朝廷亦步亦趋的打法踢到了铁板上。为维护自身利益,江南地区出现反抗万历帝矿税政策的士人阶级暴动,这伙人中的精英在无锡东林书院团结成政治团体,这就是后来的东林党团。
再说税率。明初规定三十税一,实际操作时还要加收运输费、货税、门摊税,加起来十税一,不算高也不算低了。农业社会中商业税无论如何占不到主流位置,即使是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宋代,商税也只占国家总税收的30%弱,而我朝万历年仅关税就已经占了总税额的10%,比例不小。为啥国库总入不敷出呢?这就要聊聊税制了。
第一申报制。政府规定商贾向税务机构登记所有货物数目和名称。坐贾申请占籍时向当地官府或税课局自报所货,行商持货出发前在当地申办填写路引时必须将其资本、货物等“明于引间”,途经水陆钞关时须填写车船上物货并送税课司征税。一般大宗走水运,建立钞关填写船单,船单开列船户籍贯、姓名,货物名称、数量、起止地点以及船只式样和该纳钞银等项。钞关据报单征税并放行。行商住店必须在店历上填清经销货物名称,牙店主人及船埠头对过关的报单进行核查上报,税课司局照报单所填商品数量、品种与本部门纳税登记互为参照确定税银。商户交税后持司局开出税票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第二个是定额制,此法最利于官员中饱私囊。嘉靖四十一年,朝廷公开向商人征收余正银(超出定额的部分)并废除了此前的定额,改为量情而定的常额。
第三起条预税制,目的是防止商人逃税进行提前收税。但总有官员眼红商人的利润,所以经常事后加收,这项在嘉靖十年予以废止,强调不许加收。
第四监察稽考制,是对纳税人和收税机构的监督机制。但是随着吏治腐坏,监察机构和各地官员狼狈为奸,加速了该税法的破坏。
综上而言,本朝商税可以归结成三个字‘流转税’,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或者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税收。这就给了官吏很多放大贪污的机会,就是说不是不收商税,而是这些商业税很大一部分都被官员吃了。
回到问题中来,东林党一分钱商税也不交吗?答案自然是交了,不过微少小到可忽略不计。四舍五入等于零,所以是象征性的交,薛定谔的交。东林党属资产阶级的,是大资产阶级、大地主的政治利益联盟,经济改革方面主张限定税收额度。有意思,对他们核定征收!老天爷,你们不是路边的馄饨摊,你们是阿里京东拼多多缝合而成的哥斯拉+托拉斯啊。
成年人的世界里,很少有事情是简单透明的,简单透明到一眼看穿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东林党很坏,但朝廷税法同样有问题,东林之外的贪官污吏同样有责任,藩王封地制则更是为所有国人诟病。那么为啥只跟东林党不死不休一定要铲除他们呢?因为穿越众亲眼目睹了这群混账的所作所为!
文官集团东林党又做裁判又当运动员,在这场持续二百年的事关经济利益的博弈中,皇权输得颜面无存一败涂地。
但皇权也不甘心旁落。一些手腕强悍的皇帝也有组织反攻,比如嘉靖帝、万历帝、天启帝。朝廷税制见缝插针地在不断改进,目的摆明了要整垮你东林党,但考虑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工商业发展,各项举措比较温和。就说近期朝廷联合梁山司推出的新税制:对制造业课税10%,对流通环节的流转税课税17%,对小微作坊实行核定征收。此税制税率很是友善吧,可惜你东林党对此善意毫不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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