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有点太‘顺’了。”方阳摸着下巴,仔细看着打印出来的现场照片和法医报告,“顺得像有人特意摆好的一样。”
“证据确凿,动机充分,凶手抓到了,还死不认账。”小雅推了推眼镜,审视着李旺的背景调查,“从资料看,李旺小学文化,脾气暴躁,头脑简单,街坊邻居都知道他是个一点就着的火药桶。如果是他激情杀人,在这么多铁证面前,以他的心理素质,应该早就崩溃认罪了,或者至少沉默对抗。这么持续不断、声嘶力竭地喊冤,不太符合他的性格画像。”
“而且,”迈克指着现场照片里那把作为凶器的大型活口扳手的特写,他的声音总是平静而具有穿透力,“指纹太清晰了。如果是戴着手套行凶,不会留下指纹。如果是行凶后慌乱中徒手扔掉凶器,指纹应该会模糊,或者不完整,甚至可能因为汗水、血迹而变形。但这个……拇指和食指的指纹,非常清晰、完整,位置端正,就像是……有人特意用那个姿势握紧了手柄,稳稳当当地印上去的一样。”
“血迹也有问题。”晓晓指着照片上李旺那件外套袖口的血迹形态放大图,以及旁边的鉴定报告,“外套袖口这里有一小片喷溅状血迹,形态典型。报告确认是张国庆的血。李旺的解释是,吵架时推搡,可能张国庆哪里出血了,不小心蹭上的。但法医报告显示,张国庆死前没有外伤,没有流血。而且,如果是蹭上的,血迹形态应该是片状或条状擦拭痕,而不是这种分散的、小点状的喷溅形态。”
“喷溅状血迹,通常是锐器或钝器击打时,血液从伤口溅射出来形成的。”菲菲沉吟道,“如果血迹真是张国庆的,那李旺的外套袖口在那个位置沾到这种血迹,意味着在张国庆后脑遭受重击、血液喷溅的那一刻,李旺就在非常近的距离,而且袖口位置正处于那个角度。这几乎坐实了他就是挥动扳手的人。”
“可如果真是他,”方阳提出疑问,“他为什么在杀人后,把沾了这么明显喷溅血迹的外套穿回家,还让自己老婆在凌晨一点撞见他在洗?这不合常理。正常人杀了人,第一反应应该是处理掉血衣,或者至少藏到隐秘处,怎么会大半夜在自家厨房开水龙头洗,还让起夜的老婆看见?这不是摆明了告诉别人自己有问题吗?”
“也许他慌了神,没想那么多?”晓晓猜测。
“不像。”小雅摇头,“看他之前的行事风格和周围人评价,他不是那种心思缜密的人,但也不至于蠢到这种地步。而且,如果他真的慌乱中回家洗衣服,为什么只洗了外套?裤子上,鞋子上,难道一点血迹没沾到?警方在李旺家只找到并检测了这件外套。他的裤子和鞋子呢?如果也沾了血,他处理了?如果没沾血,那他是怎么在近距离用这么重的扳手猛击别人后脑,血液喷溅的情况下,只让外套袖口沾上一点,而裤子和鞋子干干净净的?这需要非常刻意的姿势,或者……运气好到不可思议。”
疑点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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