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了可惜。” 林峰踢着路边的石子,“总比喂垃圾桶强。”
“你就是这点改不了,太较真。” 赵凯点燃一支烟,“刚才王总他们要是没走,看到你这副样子,项目还想不想要了?”
林峰没说话。他想起大学时赵凯丢了生活费,是自己每天分他一半馒头;现在对方开了公司,却觉得打包剩骨头是件丢人的事。
“对了,明天你把作品集发我邮箱。” 赵凯吐了个烟圈,“我尽量帮你说说,但成不成不好说。王总那人,你也看到了,讲究排场。”
分开时,赵凯坐进了一辆出租车,临走前摇下车窗:“骨头别给狗吃坏了,五星级酒店的肉,狗可能不习惯。”
林峰回到小区时,已经快十一点了。路灯下,老黄果然趴在垃圾桶旁,见到他就摇起了尾巴,断了半截的尾巴拍打着地面,发出啪啪的声响。
“今天有好东西。” 林峰蹲下来,解开牛皮纸袋,把锡纸包里的酱骨倒在地上。老黄立刻凑过来,狼吞虎咽地啃起来,尾巴摇得更欢了。
看着狗吃东西的样子,林峰突然觉得心里踏实了些。他摸了摸老黄的头,这才注意到狗脖子上套着个褪色的项圈,上面刻着个模糊的 “宝” 字。
“原来你有名字啊。” 他笑了笑,“叫小宝?”
老黄像是听懂了,蹭了蹭他的裤腿。
回到出租屋,林峰把作品集发给赵凯,附带了条消息:“麻烦了。” 对方回了个 “OK” 的表情,再无下文。
他坐在电脑前,对着空白的画布发呆。脑海里反复出现服务员那句 “给狗打包”,还有周围人异样的目光。其实他不是非要打包,只是觉得可惜 —— 那些被扔掉的食物,在他小时候,只有过年才能吃到。
爷爷种茶一辈子,最常说的话是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小时候家里穷,掉在桌上的米粒都要捡起来吃掉。上大学时勤工俭学,端盘子看到客人浪费粮食,总会心疼半天。
手机突然响了,是个陌生号码,归属地显示本地。
“请问是林先生吗?” 电话那头是个女声,有点耳熟。
“我是,您哪位?”
“我是盛华国际酒店的服务员,今晚给您打包的那个。” 对方的声音有点紧张,“不好意思打扰您,刚才在打包时,我发现骨头堆里有个东西,您看看是不是您的?”
林峰愣住了:“我的东西?我没丢什么啊。”
“是枚戒指,铂金的,上面镶着碎钻。” 服务员的声音压低了些,“可能是刚才那桌客人掉的,我收拾时发现卡在骨头缝里。您要是认识他们,能不能帮忙问问?”
林峰的心跳漏了一拍。他想起王总手上那枚翡翠戒指,还有那个戴眼镜的男人频频看表的动作 —— 那人手腕上好像戴着块名表,但手指上空空如也。
“我不确定是谁的。” 林峰说,“要不你交给酒店失物招领处?”
“不行的。” 服务员的声音更急了,“我们经理说,如果客人没回来找,就算作酒店的‘无主财物’。但这戒指看起来挺贵重的,我……”
她顿了顿,像是下定了决心:“林先生,我看您是个好人,才给您打的电话。这桌客人来头不小,我一个服务员不敢得罪。您要是能找到失主,就说是您捡到的,说不定……”
林峰明白了她的意思。这姑娘是怕惹麻烦,想把烫手山芋扔给他。他犹豫了一下,想起王总那副傲慢的样子,突然觉得有点好笑 —— 丢了戒指都不知道,大概是酒喝多了。
“地址发我,我现在过去取。” 林峰说,“找到了失主我会跟他说是酒店服务员拾金不昧。”
挂了电话,他抓起外套就往外跑。路过垃圾桶时,老黄已经把骨头啃得干干净净,正趴在地上舔爪子。林峰摸了摸它的头:“等我回来给你带火腿肠。”
打车到盛华国际酒店时,夜班经理正陪着那个戴白手套的服务员站在门口。看到林峰,服务员像看到救星,把一个证物袋递过来:“就是这个,您看看。”
透明袋子里,铂金戒指上的碎钻在路灯下闪着光,内侧刻着一行小字:“赠许晴,周年快乐。”
“许晴?” 林峰皱起眉头,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先生认识失主?” 经理连忙问。
林峰没回答,只是把戒指放进兜里:“我会联系失主的,麻烦你们了。”
回到家,他在网上搜索 “许晴 城建集团”,跳出的第一条新闻就是《城建集团董事长夫人许晴出席慈善晚宴》。照片上的女人穿着旗袍,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的戒指,和他兜里这枚一模一样。
原来戒指是王总的太太的。林峰看着证物袋,突然明白了什么 —— 王总今晚吃饭时一直避着谈家事,席间那个戴眼镜的男人总往他身边凑,两人还出去说了会儿话。
他掏出手机,翻到赵凯的号码,手指悬在拨号键上,突然停住了。如果直接把戒指交给王总,对方会不会以为是自己偷的?可要是通过赵凯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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