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查终结后,由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分局移送到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06 年 5 月 11 日,昌邑区检察院将案件呈报给吉林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审理后,认为部分事实不清,将案卷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7 月 7 日,补充侦查完毕,案件再次移送至吉林市检察院。
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刘成岳、康健、康壮和李光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成岳多次向康健提出雇凶杀害李宝军,并提供钱款,直接雇佣杀手,多次伺机作案未果后,又要求石占英再找帮手,最后亲临现场指挥,系本案的组织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按其参与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李光积极参与杀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被告人康健作为李宝军的妻子,不仅不珍惜夫妻感情,反而出资雇凶杀害丈夫,其行为令人发指。被告人康壮参与策划并提供李宝军的行踪信息,也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成岳、李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被告人康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康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判决下达的那一刻,康健瘫倒在被告席上,痛哭流涕。她或许到现在才明白,自己一时的贪念和怨恨,不仅害死了丈夫,也毁了自己的一生。而刘成岳,这个曾经的警察,本应维护法律的尊严,却知法犯法,最终落得个死刑的下场,实在是咎由自取。
朱静得知判决结果后,抱着年幼的儿子,站在李宝军的墓前,泪流满面。她原本以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安稳的依靠,却没想到卷入了这样一场血腥的纷争。她看着墓碑上李宝军的照片,喃喃自语:宝军,你放心,我会把儿子好好抚养成人,让他做一个正直的人。
这起震惊吉林市的雇凶杀人案,终于落下了帷幕。它像一面镜子,映照出人性的贪婪、欲望和背叛,也给人们留下了无尽的深思。金钱和权力固然诱人,但如果为了得到它们而不择手段,最终只会走向毁灭。只有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才能真正把握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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