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树祥落网后,剩下的三个劫匪就成了瓮中之鳖。
陈文建是第一个被锁定的。警方从梁炳照的供述里得知,他在中山横门帮梁炳照养过虾,老家在湖北黄石。16 号,湖北警方接到协查通报,在黄石的一个出租屋里将他抓获。当时他正躺在床上看电视,电视里正好在播东星轮劫案的新闻。
“我就知道跑不掉。” 陈文建叹了口气。他初中只念了半年,跟着哥哥学厨子,后来在中山打工,欠了梁炳照 3000 多块。“他说跟他去澳门干一票,钱不用还,还能分 100 万,我就答应了。”6 月 13 号作案后,他拿着钱坐火车逃到武汉,又转车回了黄石,藏在出租屋里没敢出门。
23 号中午 1 点 20 分,武昌到广州的 81 次特快列车驶入广州站。荷枪实弹的干警押着陈文建走下车,他抬头看了看站台,突然笑了 ——9 天前,他就是坐这趟车逃离广州的,没想到绕了一圈,又回来了。
周汉莲和张绍棉的落网,得益于一个外号。
警方一开始只知道有个劫匪叫 “古屯”,在横门镇一带打听了两天,才从一个老渔民嘴里得知,“古屯” 是周汉莲的小名 —— 他小时候长得黑,像晒焦的土豆,村里人就这么叫他。而张绍棉的外号更直接,叫 “八仔”,因为他家里有八个兄弟,他是老幺。
查到身份就好办了。干警们在张绍棉哥哥家蹲守时,发现他哥哥神色慌张,几番盘问下,对方终于说了实话:“我弟弟和周汉莲带着钱跑了,去广西了。”
可没等警方去广西,6 月 20 号凌晨 5 点,中山市公安局门口突然来了两个身影。是周汉莲和张绍棉,身后跟着他们的家人。“我们自首。” 周汉莲低着头,手里攥着个布包,里面是没花完的 80 多万港币。他们在广西躲了几天,天天看新闻,知道这案子闹得太大,根本藏不住,最终还是决定回来。
赃款的追缴,比抓人本更费劲。
梁炳照的母亲陈月锦是个 65 岁的老太太,干警第一次去她家搜查时,她坐在门槛上,手里纳着鞋底,说:“我儿子没回来过,家里没什么好搜的。” 干警们把屋子翻了个底朝天,连灶膛都掏了,确实没找到东西。直到第二天,老太太看着干警们还在院子里转悠,终于叹了口气:“跟我来吧。” 她领着干警去了一间废弃的旧屋,在外墙烟囱边一米多高的碎砖底下,挖出了一个行李袋 —— 里面是两把枪和 13 发子弹。
梁炳照的姐姐梁玉燕更有意思。干警们去她家时,她一口咬定弟弟没来过,可当干警们在客厅的杂物堆里翻出一个用胶纸包着的包裹时,她突然喊了一句:“那是我的东西!你们不能拿!” 这话不打自招,干警们拆开一看,里面是 70 多万港币。紧接着,又在厨房的灶台底下发现一个瓦煲,里面藏着 20 万。
张绍棉的哥哥也没扛住。他一开始说不知道弟弟藏了钱,直到干警们拿出他转移赃物的证据,他才交代,把弟弟留下的 200 万藏在了南朗正街一栋空着的华侨房里,就在一堆旧家具后面。
陈文建的姐姐家也搜出了 3 万港币,陈桂清的岳母家搜出了 70 万……
到 6 月 25 号,警方一共追回赃款 466.4 万港币,还有作案用的三把手枪。剩下的钱,有的被劫匪挥霍了,有的藏在别处没找到,但大头总算追了回来。
庭审那天,澳门的法庭挤满了记者。
陈文建第一个被宣判:抢劫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站在被告席上,头一直低着,没说话。
张绍棉因为有自首情节,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周汉莲同样是自首,加上在案件中作用相对较小,被判无期徒刑。
梁炳照的母亲陈月锦和姐姐梁玉燕,因窝藏赃物罪,各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吴树祥作为主谋,罪行最重,但由于他是葡萄牙籍,案件涉及跨境司法协作,最终的判决结果并未完全公开。不过据当时的报道,他被判了重刑,在澳门监狱服刑。
其他同伙也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只是具体判决细节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淹没在档案里。
如今再查这起案件,只能在网络上找到零星的庭审录像片段。画面里,东星号静静地泊在码头,阳光依旧洒在海面上,像 1995 年 6 月 13 号那天一样刺眼。只是经历过那场惊魂四小时的人,再看到这片海,大概总会想起那突然响起的枪声,和红色钞票上反射的、冰冷的光。
而那艘 “中非号” 快艇,后来被当作证物封存。船头撞烂的那块痕迹,像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提醒着人们:阳光下的海面,有时也会藏着不为人知的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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