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迅速赶赴案发现场,第一时间封锁了这家三十年狗肉馆,开展细致的现场勘查与取证工作。清晨的老街还未彻底苏醒,静谧的街巷里,警灯闪烁,打破了往日的烟火祥和,一桩离奇的命案,让周边街坊纷纷侧目、心生惶恐。
警方的初步勘查,很快发现了诸多反常且诡异的细节。案发现场的灶台内,炭火依旧熊熊燃烧,火苗稳定,灶台之上的铁锅里,清水滚烫、热气未散,足以证明案发时间距离清晨极近,或者说,老陈遇害前片刻,还在正常生火做饭、打理店内事务,毫无预兆。
进入里屋勘查死者状态,民警发现老陈身上遍布多处外伤,伤口形态各异、深浅不一,经过法医初步勘验,能够百分百确定,老陈并非意外身亡,而是惨遭他人杀害,属于典型的他杀案件。结合尸体僵硬程度、体温变化以及现场环境,法医精准判定,老陈的死亡时间锁定在凌晨三点左右。
最让办案民警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老陈身上错综复杂的伤痕。常年侦办各类案件的民警,见过无数单一凶器、单一手法的致死伤痕,可老陈身上的伤痕,囊括了三种完全不同的伤害类型,疑点重重、极为罕见。
老陈头部有明显的钝器撞击伤痕,表皮破损、皮下淤血严重,受力痕迹清晰;下颌及脖颈侧边,分布着规整的锐器划擦伤口,刀口锋利、切口平整;脖颈正中,还留有大面积清晰的手指掐压痕迹,是徒手扼压造成的典型伤痕。钝器击打、锐器划伤、徒手掐扼,三种截然不同的伤害方式,同时出现在同一具尸体上,这是本案最反常的突破口。
更诡异的是,法医逐一核验所有伤痕后得出结论:身上每一处单独伤痕,都不足以直接致命。钝器伤未伤及颅内要害,锐器伤未刺破大动脉、未造成大出血,徒手掐痕也未形成即刻窒息,可三种伤害层层叠加、持续折磨,最终导致老陈身亡。这样的作案手法,混乱且无章法,完全不同于普通预谋杀人的精准狠厉。
民警在现场地面发现了一把木质长条凳,凳面开裂、凳腿松动,整体已经严重损坏变形,结合老陈头部的钝器伤痕形态,能够确定,这把破损的木凳,就是嫌疑人用来击打老陈头部的钝器凶器。可关键的锐器凶器,警方翻遍了整个店铺前厅、后厨、卧室、院落,始终一无所踪。
民警随即向田大姐核实店内刀具情况,田大姐仔细清点后告知警方,店内各类厨具、刀具均完好在位,唯独日常做饭用的一把家用菜刀不翼而飞。除此之外,店内桌椅、货架、储物间的物品摆放整齐,没有明显翻动、打砸的混乱痕迹。
依据这一关键线索,警方首先排除了预谋仇杀的可能性。但凡结怨已久、蓄意报复的仇杀案件,凶手必然提前做好周密筹划,自带作案工具、明确作案目标,全程干脆利落,绝不会临时从被害者家中随手取用凶器。嫌疑人就地取材、随机施暴的行为,彻底推翻了预谋仇杀的侦查方向。
侦查方向随即转向财杀,可新的疑点再次出现,让案件陷入矛盾僵局。田大姐仔细清点老陈随身财物以及店内资产后告知民警,老陈昨夜随身携带的一千多元现金不翼而飞,大概率是被凶手拿走,这一迹象看似符合谋财害命的特征。
可若真是为财杀人,凶手既然已经痛下杀手,绝不会放过店内其他值钱财物。警方勘查发现,店铺二楼卧室的桌面、抽屉内,还摆放着数百元零散现金,以及老陈家的存折、证件等贵重物品,全部完好无损、未被动过分毫。整个店铺陈设规整、储物有序,没有任何翻找、搜刮的痕迹。
这就意味着,凶手的核心目的绝非求财,拿走老陈身上的现金,大概率是临时起意的附带行为,并非作案初衷。预谋仇杀、谋财害命两大最常见的命案动机,全部被现场证据推翻,案件瞬间陷入迷雾,没人知道,深夜的狗肉馆里,究竟发生了怎样一场致命冲突。
就在侦查工作陷入停滞之际,一名细心的民警在前厅餐桌处,发现了一处极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直接扭转了整个案件的侦查方向。干净的木质餐桌上,整齐摆放着两套碗筷、两只玻璃酒杯,碗中还残留着少量吃完的面条汤底,以及没啃干净的鸡蛋残渣,酒杯内壁还附着少量酒渍。
很明显,老陈遇害之前,并非独自独处,而是和另外一个人同桌吃饭、饮酒宵夜,这桌夜宵正是案发深夜所食用。为了锁定同桌人的身份,警方立刻向田大姐核实情况。
田大姐回忆,案发前一日傍晚六点多,她和老陈、两个儿子一家人,确实在店里吃过晚饭,饭后一家人齐心协力,将店内餐桌、地面、厨具全部打扫得干干净净,随后一家人一同锁店,返回新房居住。也就是说,餐桌上的残羹剩饭、碗筷酒杯,绝非一家人晚餐所留,是老陈深夜独自返回店铺后,特意重新做饭、招待他人留下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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