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它在说什么,但我听懂了。
它说的是昨晚发生的事。它说的是那七粒光点。它说的是那些光点是什么,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它说的是我的胸口变成了一个巢穴,一个比土坎下面那个洞更温暖、更安全、更宽敞的巢穴。
它还说了别的事。关于今天,关于明天,关于以后。关于羊群,关于我的身体,关于那个正在发生的事情——我的骨骼在慢慢变轻,我的牙齿在慢慢变尖,我的脊椎在慢慢变长,我的身体正在从一个形状过渡到另一个形状。
我低头看自己的手。
手还是手。五根手指,指甲,掌纹,一切正常。但我把手指并拢的时候,发现了一件不太正常的事——我的中指和无名指之间的缝隙变大了。大到可以看见另一边的光,大到可以让什么东西从中间穿过去,大到我的手看起来不像一只手,而像是一个正在分开的东西,像一朵花正在开花瓣,像一根骨头正在断裂成两个。
我把手指分开,那条缝隙就消失了。我再并拢,它又出现了。它在呼吸。我的手指之间的缝隙在呼吸,一张一合,像一张嘴,像一只眼睛,像一个正在从里面往外看的东西的窥孔。
白额看着我的手,满意地点了点头。
一只狐狸在点头。它的下巴上下移动,幅度不大不小,频率不快不慢,像一个老师在肯定一个学生的回答。那个动作太像人了,像到让人起鸡皮疙瘩,像到让我的胃像被人攥住了一样翻搅。
我转身要走,我要回蒙古包,我要骑摩托车,我要去镇上,我要找一个人,随便什么人,只要说人话、吃人饭、有人样的人就行。但我转过身的时候,发现回不去了。
不是路被挡住了,而是路变了。
从土坎到蒙古包的距离是三十米。那片草场上没有围栏,没有沟壑,没有任何障碍物。但现在,那片三十米的草场上长满了花。一夜之间,长满了花。那些花我从没见过,每一朵都有巴掌大小,花瓣是血红色的,花蕊是黑色的,花茎上没有叶子,光秃秃的一根茎顶着一朵花,像无数只眼睛从地底下长了出来。
花茎的高度刚好齐膝。我迈出一步,膝盖碰到了花瓣,花瓣立刻收拢了,像手指一样卷曲起来,裹住我的膝盖。那种触感不是植物的,是肉的。温热的、潮湿的、有弹性的肉,像有什么东西在舔我的膝盖。
我低头看,花瓣卷曲的部分有细密的纹路,一道道排列,像指纹。
我的指纹。
每一朵花的花瓣内侧,都印着我的指纹。不是相似的,不是近似的,而是一样的。一模一样。我在这片草原上生活了四十年留下的所有指纹,被这些花偷走了,印在了它们的花瓣上。
我抽回腿的时候,那朵卷曲的花发出了一个声音。很轻,很短,像一声叹息,又像一个被掐断的词。
“别走。”
我跑了。
我不管什么花了,不管什么指纹了,不管白额还在不在我身后看着我了,我跑了。我踩过那些花,每踩一朵就听见一声“别走”,每踩一朵就听见一声“别走”。三十米的距离,上千朵花,上千声“别走”,汇成一片嘈杂的、重叠的、像海浪一样的声音海洋。
我冲进蒙古包的时候,那些声音停了。
门帘落下来,把花的声音隔绝在外面。蒙古包里很安静,安静得不正常。安静得像一个坟墓。
不对。安静得像一个子宫。
我站在蒙古包中间喘着粗气,忽然意识到,这个我住了四十年的蒙古包变得不一样了。空气的湿度变了,温度变了,气味变了。这里不再是干燥的、被风吹过的、充满羊膻味和酥油茶香气的空间,而是变成了另一种空间——潮湿的、温暖的、充满一种淡淡的甜腥味的气体,像羊水。
我走到床铺前,想坐下来。褥子还在,被子还在,一切都在。但有一件事不对。
我的本子。
昨晚我明明把本子扔进了火里,我看着它烧成了灰。封面上有白额的爪印,纸页在火焰里卷曲、发黑、变成灰烬。我看着它烧完的。
但现在,本子好端端地躺在褥子上。
不是一个新的本子,不是另一个本子,而是同一个本子。封面上的爪印还在,但爪印的形状变了。昨天是一个爪印,今天是五个。一个大的,四个小的。阿赤的爪印最大,老疤的次之,白额、灰耳朵、中中的爪印依次排列。五个爪印像五枚印章,盖在我的本子上。
我拿起本子,翻开第一页。
纸上不是我的字。
是我的字,但不是我的内容。我写的是“我叫陈默,在天峻草原上活了四十年”,但纸上写的是“我们叫陈默,在天峻草原上活了很多年”。一个字都没改,只有一个地方变了——“我”变成了“我们”。
我往后翻。
后面是空白的。每一页都是空白的。但当我翻过一页的时候,上一页的空白处会慢慢浮现出字迹,不是墨水的颜色,而是更淡的、像水渍一样的颜色。那些字在纸上生长,像菌丝在培养基上蔓延,从一个笔画开始,慢慢长成一个字,再长成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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