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你还是去那边跟大爷们打球吧,你这舞姿实在是太独特了。”我无奈地对东说。东听了,也笑了起来,他调侃道:“我怕我一出手会把大爷们给吓着。”
就在我们说笑的时候,我突然瞥见远处有个黑影鬼鬼祟祟的,像是在偷拍我和东。我心里“咯噔”一下,但很快就释然了。毕竟东是个公众人物,关注度极高,有狗仔、代拍出现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以前我们俩还没正式在一起的时候,就被拍到过照片放到网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如今我们在一起了,吃饭逛街被拍更是家常便饭,我早已习以为常。也没什么防备,有时还会拉着东配合着拍几张搞笑照片。
我扯了扯东的衣袖,东一脸疑惑,我指了指远处,笑着说:“大满贯先生,明天你又要上热搜啦,咚咚子。”
东坏笑着看向我,然后不由分说地搂住我的腰,猛地低头亲吻下去,力度之大,直接将我的腰亲弯了。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亲吻惊得满脸通红,耳尖都染上了红晕,我下意识地用手轻轻捶打了一下东的胸膛,想要挣脱他的怀抱,嘴里含糊不清地嘟囔着:“好啦,放开……”
然而,东并没有因为我的抗拒而停止他的动作。相反,他变本加厉地轻咬住我的嘴唇,不让我有丝毫喘息的机会,继续霸道地亲吻着我。
这时,路过的小朋友好奇地说:“妈妈你看,哥哥姐姐在亲嘴呢!”小朋友的妈妈赶紧捂着孩子的眼睛,不好意思的笑着将他拉走。
东终于放开我,我红着脸嗔怪道:“你干嘛,樊振东!”东笑着解释:“反正都要上热搜啦,那就来点猛料呗,他们也好交差,你不是跟我说要助人为乐吗?”我又好气又好笑,追着东打闹起来。
然而,几天过去了,“甜蜜约会”的热搜并没有如约而至。
那位坚持不懈的申诉人却做出了更过分的举动。他将我和东约会的照片打印成大幅海报,摆放在检察院门口,我的证件照被P在东的冠军领奖图旁,配文“体育圈与司法界的权色交易”。更可怕的是,我和东的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全被曝光,打印成传单散落在检察院门口。
显然他开启了新一轮的抗争。但这次,他抗争的对象从案件翻案变成了直接抨击我。他将我的制服和东的运动服调成刺眼的对比色,还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我和东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私人信息,并公然公布出来。
直到这时,我和东才明白,那天晚上在公园偷拍我们的,根本不是什么狗仔,而是这个心怀恶意的申诉人。
东送我上班时看到了门口的海报,眉头紧紧皱起,下意识地将我紧紧抱住,侧头轻声询问:“要不要先请假避避风头。”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其实这种在检察院楼下闹事的情况我早已司空见惯,只是这是第一次专门针对我。我正想跟东说没事,不用管,过几天就消停了,领导的电话却打了过来。领导表示,因为这次事件涉及到东,让我带东到办公室商量处理办法。
到了领导办公室,院领导向东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同时也表示会高度重视此事,严肃处理。领导解释道:“东作为为国争光的运动员、全国先进工作者,还为国立过一等功,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如果对此事置之不理,就相当于纵容此类行为,以后可能会愈演愈烈。而且由于东身份特殊,公众关注度高,将此事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宣传,能达到更好更广的教育效果。”
东听完,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儿,然后侧头看向我,用眼神询问我的意见。
我陷入了沉思,以前类似的事情在东身上发生过无数次,每一次都比这次更严重、更恶劣,也给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心理伤害。如果能更早地普及和宣传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或许就能减少和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
我作为普通人,私人信息被公开都受到了很大的困扰,还面临着人身安全威胁,更何况是作为公众人物的东,这种影响和危害将成千上万倍放大。
如果这次的事情能起到教育意义,让大家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那就更有价值了。于是,我坚定地点头,同意院里将这件事当成典型案例来处理和宣传。
“如果能借此让更多人知道侵犯隐私的后果......”我握紧东的手,“就当是做件有意义的事吧。”东沉默良久,终于点头。他将我护在身后,对着院领导郑重说道:“任何违法行为都不应被容忍,无论对象是谁。”
报警处理后,申诉人因寻衅滋事罪以及泄露个人身份证信息,且情节严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此人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更是对法律和道德底线的公然挑衅。
此案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开来,大众也通过这件事进一步了解到此类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虽然我的权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伤害,但我内心却感到欣慰,觉得自己促成了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案子很快宣判,申诉人因多项罪名再度入狱。我以为风波就此平息,却没料到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然而,就在我和东为这件事带来的积极影响感到开心时,那位再次被拘留的申诉人,愤怒的情绪达到了顶点。再次留下案底,让他改判无罪的想法彻底破灭,也让他孩子的政审彻底过不啦。
在他被释放后的一个早上,东像往常一样送我上班。两人挥手告别后,一个人影突然从角落里冲出来,一把抓住我,迅速用带血的针管扎向我。尽管单位安保人员反应迅速,第一时间冲出来将申诉人制服,但那根带血的针管已经扎进了我的手臂。
申诉人被按压在地上,他瞪着猩红的眼睛,发狂般地笑着,那笑声充满了怨恨和绝望。我看着手臂上的针管,大脑一片空白,仿佛那一刻整个世界都陷入了黑暗的深渊,未来充满了未知的恐惧和不安……
血腥味在口腔蔓延,我望着远处东惊恐的脸,突然想起听证会上申诉人说的那句话。原来他说的“不会放过”,从来不是虚张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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