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干净的猪蹄被古月切成两半,每半都带着筋,看起来特别有嚼劲。他把猪蹄放进不锈钢锅,加足量的冷水,没过猪蹄两厘米,然后放入三片姜片、两段葱段、一勺花雕酒,大火烧开。“冷水下锅能让血水慢慢渗出来,”他边说边用勺子轻轻撇去水面上的血沫,那些血沫呈灰褐色,像细小的棉絮,浮在水面上,“血沫要撇干净,一点都不能留,不然会有腥味,影响整体的味道。你看这血沫,要是留在锅里,煮出来的猪蹄肯定腥。”
撇完血沫,古月把猪蹄捞出来,用温水冲洗干净,沥干水分。接下来是炒糖色,他把锅洗干净,烧干水分,放了两勺菜籽油,油烧至四成热时,放入两勺冰糖,小火慢炒。冰糖在油里渐渐融化,从白色变成浅黄,又慢慢变成浅琥珀色,气泡变得细密,甜香漫了出来,飘满了整个后厨。
“炒糖色要掌握火候,”古月把猪蹄放进锅里,用铲子快速翻炒,让每块猪蹄都均匀地裹上糖色,猪蹄从白净变成了浅棕红色,泛着油亮的光泽,“火太大容易焦,炒出来会发苦;火太小又炒不出糖香,颜色也不好看,浅琥珀色的时候最刚好,既能上色,又有甜味。”他边炒边晃锅,让猪蹄受热更均匀,避免粘锅底。
然后他加入两勺生抽、一勺老抽、一颗八角、一片香叶、一块桂皮,快速翻炒,让调料充分融合,香味比之前更浓郁了,连前厅的众人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接着加入足量的热水,没过猪蹄,大火烧开后转小火,盖上锅盖,焖煮一个小时。“加水一定要加热水,”古月跟秦宇解释,“加冷水会让猪蹄遇冷收缩,肉质变柴,不好吃,热水能让猪蹄保持软糯的口感。”
“黄豆要提前泡发,”古月指了指旁边的白瓷盆,里面装着泡好的黄豆,颗粒饱满,泛着浅黄的光泽,比干黄豆大了一圈,“我早上六点就泡了,用温水泡了四个小时,中间还换了两次水,这样泡出来的黄豆又软又糯,焖的时候容易入味,还不会煮烂,保持完整的形状。”
一个小时后,古月打开锅盖,一股浓郁的肉香混着黄豆的香瞬间漫满后厨,连前厅的众人都忍不住议论起来:“好香啊!肯定快好了!”“我都流口水了!”他把泡好的黄豆放进锅里,用铲子轻轻搅拌,让黄豆均匀地分布在猪蹄之间,然后盖上锅盖,继续焖煮四十分钟。
“最后这四十分钟很关键,”古月擦了擦额头的汗,“要让黄豆吸满猪蹄的汤汁,猪蹄也变得更糯,用筷子能轻松戳透,这样才好吃。我每隔二十分钟就会开小缝翻一下,避免下面的猪蹄粘锅底,还能让汤汁更均匀地裹在猪蹄和黄豆上。”
四十分钟一到,古月打开锅盖,撒了半勺盐、少许胡椒粉,用铲子轻轻搅拌均匀,然后转大火收汁。汤汁渐渐变得浓稠,裹在猪蹄和黄豆上,像一层透明的琥珀,滴在锅里能拉出丝来。他把猪蹄和黄豆盛进白瓷盘里,每盘里放两块猪蹄,堆在中间,周围摆上黄豆,淋上剩余的酱汁,最后撒上少许葱花,翠绿的葱花点缀在酱色的猪蹄上,看起来诱人极了,让人忍不住想立刻咬一口。
“黄豆焖猪蹄好啦!”古月端着第一盘猪蹄走出后厨,刚放在桌子中间,香味就瞬间漫满了整个餐馆,连门口路过的街坊都忍不住停下脚步,往里面望,有的还探头问:“老板,这是做的啥?这么香!”
“哇!这也太香了吧!”张浩忍不住感叹,眼睛紧紧盯着猪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比食堂的强一百倍!看着就好吃,这皮看着就糯,肯定能拉出丝!”
古月把猪蹄分发给众人,每盘里都有两块猪蹄和一把黄豆,还贴心地给每个人准备了一次性手套,方便啃猪蹄。秦宇戴上手套,拿起一块猪蹄,指尖传来温热的触感,皮糯得能捏出印子。他咬了一口,猪蹄皮瞬间在嘴里化开,软糯得能拉出丝,肉质软烂却不柴,酱汁的香味在嘴里散开,带着淡淡的甜和咸,没有一点腥味;黄豆吸满了汤汁,入口即化,甜丝丝的,比单独煮的黄豆好吃多了。“太好吃了!老板,你这猪蹄也太糯了吧!”秦宇眼睛亮了,又咬了一大口,酱汁从嘴角流出来,他赶紧用手擦了擦,不好意思地笑了,“比食堂的强太多了,我以后再也不想吃食堂的猪蹄了,只吃你做的!”
王岛拿起猪蹄,直接用手啃了起来,大口大口地嚼着,嘴角沾了点酱汁也不在意,吃得满脸都是油:“好吃!太糯了!这筋嚼着真带劲,比我钓的鱼还鲜!黄豆也入味,吸满了猪蹄的汁,我能再吃两块!”
宋玲笑着从包里拿出纸巾,轻轻给王岛擦了擦嘴角的酱汁,还帮他擦了擦下巴:“你慢点吃,没人跟你抢,酱汁都蹭到下巴了,跟个小孩似的。古月做的猪蹄就是好吃,皮糯肉嫩,黄豆也不柴,我平时不爱吃肥肉,今天都忍不住多吃了几口。”
林悦戴上手套,先夹了颗黄豆放进嘴里,然后用肉质鲜度检测仪测了测猪蹄,屏幕上很快显示出数据:鲜度98%,脂肪含量15%。她兴奋地举起检测仪,给众人看:“大家看!鲜度98%!脂肪含量刚好,不腻!房东老板你这猪蹄做得太成功了,去毛干净,焯水彻底,炒糖色也完美,完全符合科学标准,比我上次测的酱骨还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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