驼鹿倒下的那一刻,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那头如同一座小山的巨兽,终于停止了呼吸,静静地躺在血泊之中。
但张学峰知道,真正的挑战才刚刚开始。
“别愣着,快检查伤势!”张学峰喊道。
众人这才回过神来,赶紧查看那些受伤的狗。追风伤得最重,被驼鹿一蹄子踢在腰上,疼得它直哼哼,但还好没有伤到骨头。黑背和黄耳也受了伤,但都是皮外伤,不碍事。黑虎、闪电、大黄年纪轻,跑得快,都没受伤。
追云的羽毛被撞掉了好几根,但精神还好,站在张学峰肩膀上,锐利的眼睛依旧盯着那头死去的驼鹿,仿佛在确认它真的死了。
“万幸,都还好。”孙福贵松了口气。
陈石头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我的老天爷,刚才吓死俺了!那头驼鹿冲过来的时候,俺以为自己要交代在这儿了!”
周建军也心有余悸地说:“是啊,太险了。要不是峰哥那一枪,咱们几个今天都得躺在这儿。”
栓子更是说不出话来,只是紧紧抱着追风,眼眶红红的。刚才那一刻,追风拼命冲上去拦住驼鹿,是为了保护他们。它差点就死了。
张学峰走到驼鹿尸体旁边,蹲下仔细查看。这头驼鹿比他想象的还要大,肩高超过两米,体长将近三米,目测至少有一千斤以上。那对巨大的角,分叉极多,像两把巨大的扇子,在夕阳下闪着光。
“好东西。”张学峰喃喃自语。
但紧接着,他的脸色就变了。
天色已经开始暗下来了。他们现在的位置,在老黑山深处,离最近的屯子有几十里地。带着一头一千多斤的驼鹿,摸黑走山路,简直是找死。
“今晚必须在这儿过夜。”张学峰说,“明天一早再处理。”
众人都同意。他们选了一处背风的地方,清理掉积雪,搭起帐篷,生起篝火。火焰跳跃着,驱散了冬夜的寒意,也带来了安全感。
但没有人能睡得着。刚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还在每个人脑海里反复播放。
栓子坐在篝火旁,抱着追风,一言不发。追风舔了舔他的手,仿佛在安慰他。
张学峰走过来,在他身边坐下,递给他一块烤好的鹿肉。
“怕了?”张学峰问。
栓子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说:“怕,但不怕。有峰叔在,俺不怕。”
张学峰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小子。”
夜深了,篝火渐渐暗淡下来。几个人轮流守夜,其他人钻进帐篷睡觉。栓子主动要求值第一班,他坐在篝火旁,看着跳跃的火焰,想着今天的事,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狼嚎,但离得很远,构不成威胁。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他们就起来了。吃过早饭,开始处理那头巨大的驼鹿。
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一千多斤的肉,要分解成一块一块的,装进麻袋里。皮要完整地剥下来,不能有破损。角要锯下来,小心保存。内脏也不能浪费,能吃的留着,不能吃的扔掉。
几个人分工合作,忙得热火朝天。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肉太多了,根本扛不回去。
“峰哥,这咋整?”陈石头看着那堆成小山的肉,愁眉苦脸地说,“咱们八个人,一人扛一百斤,也扛不完啊。”
张学峰想了想,说:“先挑值钱的拿。肉能放,先埋在这儿,过几天再来取。”
众人觉得这个主意不错。他们把最值钱的部位——后腿肉、里脊肉、鹿茸、鹿皮、鹿角——挑出来,装进麻袋里。剩下的肉,用雪埋起来,做了记号,准备过几天再来取。
忙活了大半天,终于收拾妥当。每个人肩上扛着几十斤的猎物,踏上了归途。
回去的路比来的时候更难走。每个人都负重几十斤,在积雪覆盖的山路上艰难跋涉。但没人抱怨,反而个个兴高采烈,边走边聊着这趟的收获。
栓子扛着一袋肉,跟在张学峰后面。他走得很稳,脚步一点都不乱。经过这些年的锻炼,他已经不再是那个瘦弱的流浪儿了。
走了整整两天,他们终于回到了张家屯。
当那一袋袋驼鹿肉被卸下来时,整个屯子都轰动了。乡亲们纷纷涌过来看,啧啧称奇,眼睛里满是难以置信的神色。
“我的老天爷!这是啥玩意儿?比牛还大!”
“是驼鹿!俺听老辈人说过,可从来没见过!”
“张炮手真是神了!连这东西都能打下来!”
鲍炮手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走过来,围着那头巨大的驼鹿皮转了好几圈,伸手摸了摸那巨大的鹿角,老泪纵横:“俺活了一辈子,头一回见这么大的驼鹿!学峰,你真是咱们这一带,当之无愧的猎王!”
“猎王!猎王!”围观的人群自发地欢呼起来,声音震天。
张学峰站在人群中,看着那些或崇拜或敬畏的目光,心里却格外平静。他知道,这个称号,是用一次次生死搏杀换来的,是对他这些年所有努力的最高肯定。
远处,夕阳西下,把整片山林染成一片金黄。兴安岭巍峨连绵,沉默地注视着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一切。
猎王之路,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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