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彪看到这张脸,瞳孔猛地一缩。认出了他,是昨天那个人,那个一把捏碎他手腕、一刀扎穿他大腿的人,那个让他十几个兄弟在医院躺了一夜的人。他的砍刀举在空中忘了落下,嘴巴张开忘了合上,腿开始发抖,手也开始发抖。昨天在医院缝了十几针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那个年轻人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在他耳边回荡——“再让我看到你们在这片出现,我见一次打一次。”
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把砍刀放下来,往后退了半步。周围的那些小混混也认出了这个年轻人,昨天那一幕还历历在目,从巷子里横七竖八地躺着,惨叫声此起彼伏。他们的腿也开始发软,有几个人甚至往后退了好几步,手里的家伙都快握不住了。
马小玲的父亲愣了一下,手里的扁担差点掉在地上。马小玲的母亲举着菜刀的手也放了下来,眼泪一下子涌出了眼眶。马小玲攥着手帕的手终于松开了,嘴角慢慢翘起来。
李虾仁走到人群中间停下来,目光扫过那些小混混,从丧彪脸上掠过,在那些砍刀、斧头、钢管上停了一下,然后看向马小玲一家。他对着马小玲的父亲微微点了一下头,对着马小玲的母亲微微点了一下头,对着马小玲微微笑了一下,什么都没说,转过头看着丧彪,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
“看来昨天的教训还不够深刻,今天又来了。没关系,来一次我打一次,来两次我打一双。”他顿了顿,从口袋里掏出大哥大,看了一眼屏幕上的时间,拨通了一个号码。电话响了两声就接了,那头传来雷洛的声音,沉稳而恭敬。
“老板,有什么吩咐?”
“带人来昨天的地方,那些小混混又来找事了。”
说完挂了电话,把大哥大收进口袋里,双手插在裤兜里,目光平静地看着丧彪,像在看一个死人,不动了。
丧彪的脸白了一下,又红了一下,又白了一下。他想跑,腿不听使唤,想打,手不听使唤。只能站在那里,进退两难,像一条被钉在墙上的蛇。
雷洛放下大哥大,目光猛地变得锐利,像刀锋出鞘。刚才还在跟他说话的那个警察察觉到气氛不对,小心翼翼地凑过来,声音压得很低。“洛哥,是不是有什么任务?兄弟们都在,随时可以出动。”
雷洛从椅子上站起来,大手一挥,声音洪亮而有力,在办公室里回荡。“让兄弟们赶快集合,跟我出去一趟,有任务。动作快一点,不要磨蹭,五分钟之内我要在楼下看到所有人。”那名警察面色一喜,连忙跑出去召集人马,脚步声在走廊里噼里啪啦响成一片。
跟雷洛出去办事,那是肥差。雷洛手面大方,从来不让兄弟们白跑,每次出任务每人少则五十港币多则一百港币,够他们两三天的工资。这些钱哪里来的他们不问,该问的问,不该问的不问,这是雷洛给他们立的规矩,也是他们跟着雷洛混必须遵守的底线。整个警局里谁不羡慕雷洛的手下?别人出任务累死累活,连加班费都没有;跟着雷洛出去走一圈就有钱拿,谁能不开心?
不到十分钟,雷洛就带着十几名皇家警察和便衣浩浩荡荡地走出了警局。一个个精神抖擞,皮鞋擦得锃亮,帽子戴得端端正正,警棍挂在腰间晃来晃去。雷洛走在最前面,步伐沉稳,目光如炬。几个便衣跟在他身后,穿着便装,但腰间鼓鼓囊囊的。那些还在警局里值班的同事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
警车和几辆私家车从警局门口呼啸而出,警报声撕裂了午后的宁静,红蓝灯光在阳光下依然刺眼。雷洛坐在副驾驶座上,一只手握着大哥大,一只手搭在车窗上,目光注视着前方,嘴角微微翘起。
李虾仁站在巷子里,身后是马小玲一家,面前是丧彪和一众小弟。他没有动手,不需要动手,他的拳头不是用来对付这些杂碎的。他的拳头是用来打天下的。这种小角色,自然有别人来收拾。
丧彪的腿越抖越厉害,砍刀的刀尖杵在地上,整个人像一棵被风吹歪的树。他能听到警笛声了,从远处传来,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红蓝灯光在巷口的墙面上闪烁,警车一辆接一辆地停下来,车门打开,脚步声纷至沓来。
雷洛带着人冲进巷子,皮鞋踩在碎石路上发出杂乱而密集的声响,像擂鼓一样,震得人心里发慌。他看了一眼丧彪,又看了一眼地上那些散落的砍刀斧头钢管,又看了一眼李虾仁,嘴角微微抽了一下。转过身走到丧彪面前,掏出手枪,黑洞洞的枪口抵在丧彪的脑门上。
“丧彪,你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现在依法拘捕你。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一把刀,精准地扎进丧彪的心脏。
丧彪手里的砍刀掉在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叮当声,在安静的巷子里格外刺耳。他的腿彻底软了,整个人瘫在了地上,裤裆湿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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