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卉猛的转过头,目光凶狠的扫视一圈,最后还是没撑住,捂着脸跑了。
家破人亡,众叛亲离,身败名裂,名声尽毁!
只短短半个月时间,她一个人人羡慕巴结的厂长千金,怎么就沦落至此?
如今细细回忆起来,这一切的转变,好似都是从林夕月探亲那日开始的!
林夕月果然是她的克星,此生的宿敌。
同一时间,香江。
袁姗姗一觉醒来,便被眼前那繁华陌生的景象惊呆了。
面前的道路宽阔平整, 两旁高楼林立,霓虹灯牌闪烁,店铺琳琅满目。
马路上车水马龙,汽车的喇叭声此起彼伏。
街上的女人们,衣着明艳、款式时髦,脚下踩着高跟鞋,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
男人们西装笔挺,脚下的皮鞋擦拭得锃亮。
这……这里不是自己熟悉的地方。
袁姗姗紧张的小脸发白,一头扑到林夕月怀里,怯生生问道,“妈妈,这是哪儿?姗姗怕!”
林夕月将女儿抱紧,笑着安抚道:
“姗姗不怕,这里叫香江,这里有你的爷爷奶奶,祖爷爷和舅舅,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咱们都会住在这里。”
袁珊珊抬起小脸儿,满脸疑惑,眼底闪过一丝畏惧:
“妈妈,爷爷奶奶不是住在红旗大队吗?他,他们也来了?”
“那两人可不配当你的爷爷奶奶,喏,祖爷爷他们来了!”
说着,林夕月将女儿放在地上,随后冲着不远处,正向自己狂奔而来的一行人,挥手回应,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林爷爷几人一改之前,在红旗大队的朴素装扮。
林母身着一袭紫色毛呢长裙,秀发挽成发髻,妆容温婉雅致,颈间戴了串圆润的珍珠项链,衬得她雍容端雅,华贵大方。
林爷爷和林父则西装笔挺,花白的头发染成了黑色,整个人眉宇舒展,意气风发,好似年轻了十几岁。
墨白一如既往的帅气迷人,俊朗不凡。
“月月!姗姗!我的孩子!”
“来了就好,来了就好。”
四人快步跑到林夕月面前,将母女二人团团围住,不停打量着,激动不已。
林夕月弯唇轻笑,对袁姗姗介绍道,“姗姗,这就是祖爷爷,爷爷奶奶,舅舅。”
袁姗姗人小鬼大,感受到几人对自己的喜爱和善意后,立刻眉眼弯弯,奶声奶气的招呼道:
“祖爷爷好,爷爷奶奶好,舅舅好!”
听到奶奶两个字,林家人心里一惊,心知林夕月的婚姻,怕是出现了变故,却还是笑着应道:
“好好好,乖。”
林母更是一把将人搂在怀里,心疼道,“看这小脸瘦的,浑身上下没二两肉,回头奶奶给咱好好补补。”
墨白则笑着纠正道,“要叫叔叔,不是舅舅哦!”
“叔叔好!”
“姗姗好!”
墨白眸中泛起笑意,弯腰将小姑娘抱起来,坐在自己宽阔的肩膀上。
袁姗姗的视线一下拔高了许多,再加之,从来没被父亲如此宠溺过,整个人兴奋的小脸红扑扑的,抿着嘴直乐。
林夕月看了墨白一眼,眼神费解。
这人不一向都是她孩子们的舅舅吗?怎么这次改了,想当叔叔了?
只一瞬,便将疑惑抛之脑后,无所谓了,一个称呼而已。
“走,咱们回家!”
林母挽着女儿的手,墨白背着袁珊珊,林父和林爷爷笑容满面,跟在身后。
一行人向路边,一辆崭新气派的黑色轿车走去。
在这个动荡,一分开就是一辈子的年代,他们一家还有机会团聚,真好!
时光荏苒,岁月穿梭,一转眼已是10年后。
红旗大队。
拂晓时分,村民们大多仍在睡梦中。
整个村子静悄悄的。
山脚下,一间破旧的茅草房内,走出一位胡子拉碴,衣衫不整的汉子。
那人系好腰带,从破旧的口袋里,取出一个硬邦邦的杂粮馒头扔到地上,抬脚打算离开。
“再给点吧,一个太少了,不够吃的。”
就在这时,屋内一道沙哑的女声响起,嗓音里带着哀求和难堪。
男人嗤笑一声,“切,也不看看自己那满脸的褶子,你呀,就值这个价!”
说罢,男人头也不回,拔腿就走。
半晌后,一个头发花白,腰背微驼,满脸沧桑,衣衫破旧的女人,一边系着上衣扣子,一边缓步走出茅草房,捡起地上的馒头就啃,神色哀凄。
此人赫然就是时而疯癫,时而清醒的王莲花。
此时的王莲花,神志格外清醒。
她看着手里,硬邦邦的馒头,又看了眼身后的茅草房,唇角泛起一抹苦涩。
想当年,她把儿媳赶到茅草房,想要毁掉她的名声。
可次日凌晨,当她喜滋滋赶来捉奸时,向来顺来逆受,温顺善良的儿媳,却如魔鬼附体般,反过来将她整得声名狼藉,有口难言。
那不孝的儿媳,不仅当众上演了一出“婆婆砍伤儿媳”的戏码,还从她家,硬生生讹了500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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