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普同正写着字,弟弟家宝风风火火地从外面回来了。他穿着一件崭新的羽绒服,头发也特意修剪过,脸上是掩不住的兴奋和一丝紧张。半年多没见,家宝似乎又壮实了些,皮肤因为常年在工地劳作,显得黝黑粗糙,但眼神明亮,浑身散发着一种属于劳动者的、健硕的生命力。
“哥!嫂子!你们回来了!”家宝嗓门洪亮,带着笑意。
“回来了。”吴普同放下笔,笑着打量弟弟,“明天就当新郎官了,准备得咋样了?”
“都差不多了!”家宝搓着手,凑过来看吴普同写字,“还是哥的字好看,比我强多了。”他顿了顿,压低了些声音,“哥,谢谢你了。”他指的是吴普同之前包给他的五百块红包和现在拿回来贴补家用的钱。
“自家兄弟,说这些干啥。”吴普同拍拍他的肩膀,“以后就是成家立业的人了,好好过日子。”
家宝重重地点头:“嗯!我知道!我跟小云商量好了,开春还跟着爹去石家庄干活,多挣点钱,争取早点把咱家新房的账还清,也……也看看能不能在县里找个营生。”他眼里有着对未来的憧憬,虽然模糊,却真实。
看着弟弟憨厚而充满干劲儿的脸,吴普同心里有些感慨。家宝走的是和父辈相似的路,靠力气吃饭,踏实,却也辛苦。而自己,虽然走出了农村,坐在了办公室里,但面临的却是另一种压力——城市立足的压力,职场竞争的压力,还有那高不可攀的房价。两条不同的路,孰优孰劣,一时也难以说清。
傍晚,前来帮忙的本家亲戚和邻居们都在吴家吃了大锅饭。院子里摆开了好几桌,男人们一桌,少不了喝酒划拳,声音洪亮;女人们和孩子们挤在另外几桌,热闹地吃着聊着。饭菜算不上精致,但分量十足,猪肉炖粉条、白菜豆腐、炸丸子、红烧肉……都是实在的硬菜。吴建军作为主家,端着酒杯挨桌敬酒,感谢大家的帮忙,脸上泛着红光,话也比平时多了不少。
吴普同自然也坐在男人那桌,被叔伯兄弟们拉着喝酒。几杯白酒下肚,气氛更加热烈起来。
“普同现在是真出息了!”一位堂伯拍着他的肩膀,声音带着酒意,“大学生!在保定大公司坐办公室,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挣得还多!比咱们这些土里刨食、工地上流汗的强多了!”
“就是就是,”另一个表哥接口道,“你看家宝,这结婚还得靠着家里帮衬。普同当年结婚,听说没让家里操啥心?自己就把事儿办了?有本事!”
“以后在城里买了房,那就是真正的城里人了!咱们老吴家脸上有光啊!”
这些赞誉像温暖的潮水般涌来,让吴普同有些微醺,心里也泛起一丝虚荣的满足。但他清楚地知道,这些话语背后,也隐含着他与弟弟家宝之间一条清晰的分界线。他是“走出去”的成功范例,而家宝则延续着父辈的轨迹。他感受到亲戚们投来的目光里,有羡慕,有期许,也可能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对“另一种生活”的距离感。
他下意识地看向坐在对面的家宝。家宝正憨厚地笑着,给长辈们倒酒,对于这些比较似乎并不在意,或者说早已习惯。吴普同心里忽然有些不是滋味。他端起酒杯,敬了那位堂伯一杯:“伯,您过奖了。我就是运气好,多念了几年书。家宝踏实肯干,以后日子肯定也差不了。咱们不管在哪,干啥,把日子过好才是正经。”
堂伯哈哈一笑:“对对对,过日子是正经!来,喝酒!”
酒桌上的气氛重新变得融洽,但吴普同心里那点微妙的情绪却留了下来。他意识到,这种无形的比较和来自家族的期望,已经成为他肩上另一副看不见的担子。
第二天,腊月二十六,婚礼正日。天还没亮,吴家就彻底沸腾起来。迎亲的队伍早早集合,吴普同作为大哥,自然是核心成员之一。他换上了一身得体的深色外套,精神抖擞。家宝穿着笔挺的西装,胸前别着鲜艳的新郎胸花,紧张又兴奋,不停地整理着领带。
鞭炮声震耳欲聋地响起,红色的纸屑漫天飞舞。车队(虽然大多是借来的或租来的普通轿车,但都扎着红绸气球)浩浩荡荡地出发,前往邻村接亲。吴普同坐在头车里,看着窗外熟悉的田野和村庄在晨曦中苏醒,心中充满了对弟弟的祝福。
接亲的过程热闹而遵循古礼,虽有女方亲友的“刁难”,但都在欢笑声中化解。新娘子赵小云穿着洁白的婚纱(这在当时的农村已逐渐流行),妆容精致,脸上带着羞涩和幸福的笑容。她是个模样周正、看起来性子爽利的姑娘,和家宝站在一起,颇有些夫妻相。
婚礼仪式在吴家院子里举行,请来的司仪说着吉祥话,引导着新人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吴建军和李秀云坐在主位,接受着新人的叩拜,脸上笑开了花,尤其是李秀云,眼角隐隐有泪光闪烁。吴普同和马雪艳站在父母身后,看着这一幕,心里也满是感动。马雪艳悄悄握住了吴普同的手,低声说:“家宝和小云真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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